六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发文单位:
- 六安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六安市域内依法注册、持续经营满两年、信用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合规运营的小微企业园主体,其中小微企业园入驻民营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80%,且园区已纳入市级名录。
能补多少
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对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的企业,按其薪酬30%给予补助,年度上限20万元。
怎么办
在2027年底前申报,依托《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市级专项资金渠道提交材料,申报项目须具备明确研发目标、可行技术路线及阶段性成果预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六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聚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系统部署市场主体培育、营商环境优化、要素保障强化、政商关系构建等重点任务。上年度全省民营经济考核中,六安市位列全省第四位。 ▎ 核心内容 ▎ 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 • 出台《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全市小微企业园总建筑面积达612万平方米 ▎ 技术创新支持方向 • 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建设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扶持 ▎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 • 企业须持续经营满两年,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技术创新类项目须具备明确的研发目标、可行的技术路线和阶段性成果预期 • 小微企业园运营主体须已纳入市级小微企业园名录,且园区入驻企业中民营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80% ▎ 政策影响 ▎ 资源要素保障 • 保障类型:具体措施 • 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小微企业园及重点技改项目用地需求 • 融资支持:设立市级民营经济专项资金,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500万元 • 人才引育:对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的民营企业,按实际支付薪酬的30%给予补助,年度上限20万元 ▎ 政商关系建设 • 全面推行“企业家直通车”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 • 实施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模式 •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闭环反馈机制 ▎ 实施期限 •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