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发放育儿补贴2.67亿元 惠及8.6万人
- 发布日期:
- 2026-08-10
- 发文单位:
- 六安市政府
六安市2024年上半年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向8.6万名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2.67亿元,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同步强化优生优育服务,2026年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087亿元,并投入2066万元升级妇幼保健机构设备;生育保障方面,实现产检、分娩等费用医保全额统筹支付,上半年支付生育医疗费用600万元、生育津贴3455万元。政策适用对象为六安市户籍或父母一方为六安市户籍、依法生育且婴幼儿未满3周岁的家庭。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六安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聚焦优生优育、育儿补贴、生育保障三大关键领域,系统性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推动构建支持生育的政策体系。
▎ 核心内容▎ 优生优育服务支持
• 2026年争取中央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087亿元,覆盖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
• 安排资金2066万元,专项用于市妇幼保健机构医疗设备更新,提升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硬件水平▎ 育儿补贴发放标准与执行情况
•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育儿补贴
• 2024年1—6月,全市累计发放育儿补贴2.67亿元,惠及8.6万人▎ 生育保障水平提升
• 统一制定门诊产前检查基础服务包,覆盖孕期基础检查项目
• 将产检、分娩等孕产相关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统筹支付范围
• 2024年1—6月,全市累计支付:
• 生育医疗费用600万元
• 生育津贴3455万元▎ 申报条件
• 婴幼儿须为六安市户籍或父母一方为六安市户籍(以政策执行期为准)
• 生育行为须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 婴幼儿年龄在3周岁以下(自出生日起计算)
• 补贴按年度申领,实行先申请、后发放机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明等材料▎ 政策影响▎ 覆盖规模与资金效能
• 指标:数值
• 累计发放育儿补贴总额(2024年1—6月):2.67亿元
• 受益婴幼儿人数:8.6万人
• 年度人均补贴标准:3600元/孩
• 生育医疗费用医保支付额(2024年1—6月):600万元
• 生育津贴发放额(2024年1—6月):3455万元▎ 服务能力建设成效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达4.087亿元(2026年计划)
• 妇幼保健机构设备更新投入2066万元
• 实现产前检查、分娩、新生儿健康管理等服务医保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