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茂名市政府
谁能申报
茂名市全域及所辖县级行政单位,其中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人民政府分别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调整任务,化州市承担两项独立划定任务,所有事项由对应职能部门或县级政府承办。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事项须于2026年内完成,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及各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推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由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3月24日正式印发(茂府办〔2026〕4号),旨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治理与科学决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该目录聚焦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协调发展,涵盖供水价格调整、环境功能区划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含调整)等关键领域,全部事项均属市级重大行政决策范畴,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核心内容 ▎ 决策事项清单 • 调整茂名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承办 • 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调整,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承办 • 划定茂名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承办 • 划定(调整)高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高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承办 • 划定(调整)信宜市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信宜市人民政府组织承办 • 划定化州市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化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承办 • 划定化州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化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承办 ▎ 实施主体与责任分工 •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组织承办部门 • 1:调整茂名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 2: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调整,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 3:划定茂名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 4:划定(调整)高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州市人民政府 • 5:划定(调整)信宜市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宜市人民政府 • 6:划定化州市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化州市人民政府 • 7:划定化州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化州市人民政府 ▎ 申报条件 • 所有事项均为政府依职权主动决策,不面向社会主体开放申报 • 各承办单位须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茂名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2026年度内完成法定程序并形成决策成果 • 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的事项,须同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技术规范要求 ▎ 政策影响 ▎ 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 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将直接影响居民及非居民用水成本,具体标准以后续发改部门听证公告为准 • 空气质量功能区调整与禁燃区划定将强化工业与民用燃料使用监管,推动清洁能源替代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将提升全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覆盖高州、信宜、化州三地乡镇及以下区域 ▎ 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 强化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及市直部门在重大决策中的协同责任 • 推动决策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 • 明确化州市存在两项独立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第6项与第7项),体现差异化保护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