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 激励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申报截止:
- 2027-02-25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谁能申报
年用电量达1亿千瓦时的锂电、晶硅光伏、化工新材料企业;在眉山市从事上述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制造业企业,多个基地用电量可合并计算。
能补多少
2025年、2026年分别按0.01元/千瓦时给予用能激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已享受留存电等政策的用电量需扣除。
怎么办
企业于2027年2月25日前提交材料至属地主管部门,申报路径以“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为准,具体细则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眉经信发〔2025〕8号
• 政策类别:技术创新
• 适用地区:眉山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制造业升级、惠企政策、眉山
• 申报截止:2027-02-25(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5-02-25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 山 市 财 政 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激励政策》已经第五届政府9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2025年2月24日眉山市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用能激励政策一、支持对象年用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的锂电、晶硅光伏、化工新材料企业。
二、 奖补措施
2025年、2026年分别给予0.01元/千瓦时用能激励,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三、 其他事项(一)参照省稳增长16条实施细则,企业在眉有多个基地的,用电量可合并计算。
(二)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从事锂电、晶硅光伏、化工新材料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需扣除已享受留存电等电力政策的用电量。
(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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