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自贸片区和经开区外商投资若干措施——外资企业招商引资资金扶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申报截止:
- 2028-02-14
- 发文单位:
-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谁能申报
在南宁自贸片区或经开区注册并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引资基金团队,投资主体为境外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实际到位外资须以现汇形式缴付并完成验资,符合国家及广西自治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要求。
能补多少
按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2.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每实际利用外资达1000万美元的项目,额外奖励基金团队10万元人民币。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项目需提交申报材料至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资金兑现需满足现汇实缴、验资合规等刚性条件,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以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广西五象新区管委会印发《鼓励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和经开区外商投资若干措施》,面向外资企业实施招商引资资金扶持政策,旨在提升南宁自贸片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放水平和产业吸引力。 ▎ 核心内容 ▎ 外资准入领域拓展 • 开放中药饮片等重点行业外资准入,支持外资企业在南宁片区及经开区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 资金奖励标准 • 对实际利用外资达每1000万美元的项目,给予基金团队10万元人民币奖励; • 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的2.5%给予奖励; •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 ▎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南宁自贸片区或经开区注册并依法经营; • 投资主体为境外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 外资须以现汇形式实际缴付并完成验资; • 符合国家及广西自治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在南宁自贸片区、经开区注册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 参与引资的基金团队及产业园区运营机构。 ▎ 实施主体 • 由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执行与监管。 ▎ 申报提示 • 企业应密切关注五象新区管委会或南宁市商务局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 按要求准备验资报告、外资登记证明、纳税凭证等材料; • 具体细则、申报时限及流程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 政策依据 • 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日期 • 《鼓励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和经开区外商投资若干措施》: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官网公告为准 •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