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内江市政府
本指南系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的政务公开操作规范,明确主动公开范围涵盖规划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治建设及年报等内容;依申请公开支持当面提交与信函申请,受理地址为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承诺20个工作日内答复;对超合理范围申请可依规收取信息处理费。适用对象为内江市全体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键数据包括: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咨询电话0832-2274787、监督电话0832–2022884、复议及诉讼管辖地均位于内江市东兴区。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旨在规范、便捷、高效地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查询与申请服务。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范围 • 公开信息为非涉密信息,涵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事项 • 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规划信息、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 公开方式 • 互联网查询:通过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eijia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使用目录导航或标题/索取号检索 • 现场查阅:前往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 • 媒体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获取相关信息 ▎ 目录编排体系 • 字段:说明 • 索引号: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唯一编号 • 单位:信息提供单位: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类别:如“行政许可”“规划信息”“行政处罚”等 • 公开内容:信息主标题 • 公开时间:信息生成时间 • 详细信息:对应网页链接,点击可查看全文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 申请主体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就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出申请 ▎ 申请方式 • 当面提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三楼局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信函邮寄:地址同上,信封须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 暂不受理:互联网、电报、电话、短消息等非书面形式申请 ▎ 申请表要求 • 逐项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 准确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 尽量明确描述所需信息,建议提供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线索 • 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 受理时限与反馈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逾期未获答复,可致电咨询:0832-2274787 ▎ 收费标准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 但对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四川省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 监督与救济途径 ▎ 投诉举报 • 受理单位: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0号 • 电话:0832–2022884 • 邮编:641000 ▎ 行政复议 • 受理单位: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五河路156号 • 邮编:641199 ▎ 行政诉讼 • 管辖法院: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366号 • 邮编:6411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