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内江经开区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内江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市政府关于内江经开区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划拨供地方案的批复,供地对象为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不设面向社会主体的申报通道。
能补多少
不涉及奖补。划拨净用地面积10139.68平方米(约15.21亩),价款按65万元/亩计收,共计988.6188万元,属用地价款而非补贴。
怎么办
本件为划拨供地批复,无申报兑现口径;执行要求为按法定程序组织落实,其他事项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内江市政府日前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上报的内江经开区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划拨供地方案作出核准,属于典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类行政批复,运作逻辑是主管部门请示、市政府批准、再按法定程序落地,目的在于为城市路网延伸工程打通合规供地通道。批复明确将位于内江经开区安民街、规划净用地面积10139.68平方米(约15.21亩)的地块以划拨方式交予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土地用途锁定为城市道路用地,划拨价款按65万元/亩计收,合计988.6188万元。需要看清的是,划拨对象是直接承担市政建设的国资平台,供地流程由政府部门单向推进,并不面向一般企业设置申请窗口。本件为政府划拨供地批复,无申报兑现口径,制造业企业无法据此申领资金或土地。对长三角制造业主体而言,这类文件的参考价值在于捕捉地方基建投入与园区配套完善的节奏,若评估川南园区落点,可转而跟踪内江经开区后续的公开出让公告与产业扶持政策。
18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内江经开区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划拨供地方案的请示》(内市自然资规〔2026〕10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内江经开区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划拨供地方案。
二、 同意将位于内江经开区安民街规划净用地面积10139.68平方米(约15.21亩)用地划拨给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内江经开区安民街南延线道路工程用地,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划拨价款按65万元/亩计收,共计988.6188万元。
三、请你局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落实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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