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发文单位:
- scmiyi.gov.cn
攀枝花市出台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重点降低用氢成本:对35MPa、日加氢能力≥500kg的固定式加氢站及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省级奖励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对新建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日加氢≤500kg),按设备投资额20%奖补、单座上限50万元。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攀枝花市注册、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的加氢设施项目主体,须已获省级奖励或具备相应合规许可。执行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协同落实。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动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制氢用氢降本、示范应用推广等关键环节,强化市级财政配套与跨部门协同支持。 ▎ 核心内容 ▎ 降低用氢成本 • 对新改扩建35MPa、日加氢能力500kg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按获得省级奖励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 对新建移动式撬装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超过500kg),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座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申报条件 • 加氢站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 已获得省级相关奖励资金拨付凭证为前置要件 • 移动式撬装加氢站须取得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合规许可文件 • 申报主体须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 ▎ 政策影响 • 补贴政策覆盖固定式与移动式两类加氢设施,兼顾规模化布局与场景化灵活部署需求 • 明确以省级奖励为基准的配套机制,强化省市两级政策联动效能 • 单座最高50万元的移动站奖励标准,显著提升中小规模加氢设施投资可行性 ▎ 执行主体与分工 • 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申报、审核与资金拨付 • 市发展改革委:协同开展项目合规性审查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氢能应用场景对接与产业协同发展 • 市财政局:保障配套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 • 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审核与日常监管 ▎ 附则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