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促进尼龙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发文单位:
-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平顶山市《促进尼龙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政策核心包括:对尼龙新材料项目按实际固投5%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按研发投入15%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新认定国家级平台奖励1000万元;推动中国尼龙城基础设施升级与中试基地建设。适用对象为在平顶山注册、从事尼龙6/尼龙66原料、纤维、工程塑料等研发生产的企业及创新平台。目标到2027年实现产业产值超1200亿元,规上企业研发强度达3.8%以上。申报需满足5000万元以上固投或3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等刚性条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平顶山市出台《促进尼龙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打造千亿级尼龙新材料产业集群,强化中国尼龙城专业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尼龙6、尼龙66全产业链的现代产业体系。
▎ 核心内容▎ 资金扶持政策
• 对新引进的尼龙新材料产业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 5%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 对企业研发尼龙新材料关键共性技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研发投入的 15%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省级平台奖励300万元▎ 产业链强链补链
• 围绕尼龙原料—尼龙切片—尼龙纤维/工程塑料—高端制品链条,优先支持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落地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对引进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的县(市、区),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 统筹专项资金支持中国尼龙城园区基础设施升级,包括 专用危化品停车场、中试基地、检验检测中心、智慧园区平台等建设
• 推动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使用费用补贴比例达50%▎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平顶山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尼龙新材料领域企业或研发机构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要求,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项目要求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备案,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 研发类项目须有明确技术路线图和产业化预期,单个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 平台类项目须已实质性运营满一年,服务本地企业不少于10家▎ 政策影响▎ 产业能级提升
• 目标到2027年,全市尼龙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 1200亿元,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 3.8%以上
• 推动中国尼龙城建成 国家级尼龙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 创新生态优化
• 支持建设 尼龙新材料中试基地,提供工艺验证、小批量试产、标准制定等全周期服务
• 鼓励校企共建联合实验室,对获批省级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按合同金额30%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 支持方式与执行期限
• 支持类型:执行依据,申报频次,有效期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申报指南,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 研发投入后补助:《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衔接执行,按年度兑现,同上
• 平台认定奖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联合认定文件,认定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同上▎ 附则说明
•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本政策与其他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事项,不再重复支持
• 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追回全部资金并纳入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