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4-2026)产业准入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 申报截止:
- 2026-12-31
- 发文单位:
- 镇江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智能农机、航空航天/低空经济、视觉光学(含AI/AR/VR眼镜)、脑机接口四大领域之一,且纳入2024—2026年试点期支持范围。
能补多少
单个项目最高可配置15%弹性年期工业用地,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享受“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政策,并可依托丹阳眼镜产业园、镇江高新区等载体获得中试与检测服务支持。
怎么办
通过“标准地+承诺制”方式申报,全流程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具体申报流程以主管部门发布指南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2026年7月,镇江市政府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两年行动方案》,明确将产业准入作为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抓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推动资源向高能级、高成长性产业精准倾斜。 ▎ 核心内容 ▎ 重点支持产业方向 • 眼镜+AI:聚焦视觉光学和智能发展,建立AI眼镜共性技术储备机制 • 脑机接口+AI:加强苏慧创脑科学研究中心建设 • 智能农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集群 • 航空航天/低空经济:优先列入省市重大项目,保障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 • 丹阳眼镜品牌:引培AI/AR/VR眼镜及视光学企业,做强区域品牌 • 物流降本:加快推进物流枢纽建设,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 • 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 主营业务属于智能农机、航空航天、视觉光学、低空经济四大领域之一 • 具备相应技术研发能力或产业化基础,项目符合镇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 政策影响 ▎ 要素保障机制 • 对纳入省市重大项目的相关产业项目,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探索“标准地+承诺制”供地模式,缩短项目落地周期 • 建立跨部门协同会商机制,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组织联合审查 • 支持维度:具体举措 • 土地供给: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单个项目最高可配比15%弹性年期工业用地 • 审批服务:实行“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全流程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 平台支撑:依托丹阳眼镜产业园、镇江高新区等载体,提供中试验证、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 ▎ 政策实施 • 发布单位:镇江市人民政府 • 施行时间:自2026年7月14日起生效 • 执行周期:2024—2026年(试点期) • 咨询渠道: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