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信息)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16-08-15
- 发文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江苏实体运营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产业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的主体,引进符合先进制造业集群需求的领军工程师、卓越技师、跨学科复合人才等紧缺高层次人才。
能补多少
奖补额度与人才认定等级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挂钩,具体金额无明确资金补贴标准,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长期有效。
怎么办
通过属地人社与科技部门联合受理申报,须前置完成人才资质备案、劳动关系确认及个税社保合规审查,依托长三角人才资质互认机制,对接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人才图谱。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江苏正加速构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目的在于通过制度创新与资源集聚,打通从技术突破到产业转化的堵点,推动制造业向高附加值环节跃迁。在长三角一体化深化背景下,这一政策聚焦破解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难题,为制造企业注入持续创新动能。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而言,政策提供阶梯式资金奖励,覆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及高端人才引进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行业标准制定或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制造企业,可申请最高达千万元的专项补贴。企业还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装备应用保险补偿等配套支持,申报流程依托省级数字化平台实现“免申即享”与主动推送,大幅降低合规成本。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同时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与绿色化升级。
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企业,建议优先梳理近三年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清单,量化研发投入占比与专利产出数据,提前储备验收材料。可结合区域协同创新网络,联合高校共建实验室或参与产业集群共性技术攻关,提升申报竞争力。企业可通过办厂易政策匹配测算自身适配度。
政策背景江苏正加速从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跃迁,在长三角一体化纵深推进背景下,产业竞争核心已转向人才密度与创新转化效率。本政策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文号:苏政发〔2016〕107号),旨在系统性强化人才激励,打通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堵点,为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筑牢智力底座。
核心内容支持方式与适用范围
• 支持方式:奖励
• 适用对象:在江苏实体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产业创新平台
• 适用产业:所有产业
• 政策有效期:长期有效支持方向
• 引进培育符合先进制造业集群需求的紧缺高层次人才
• 对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的主体,重点支持引进:
• 领军工程师
• 卓越技师
• 跨学科复合人才
• 奖补额度与人才认定等级、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挂钩申报条件主体资质要求
• 须在江苏省内实体运营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属于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产业创新平台人才资质要求
• 引进人才须符合江苏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人才目录
• 须完成人才资质备案、劳动关系确认及个税与社保合规性审查申报流程
• 年度集中申报,由属地人社部门与科技部门联合受理
• 企业须提前归集以下材料:
• 知识产权证明
• 产学研合作协议
• 连续个税缴纳记录政策影响区域协同价值
• 依托长三角人才资质互认机制拓宽引才半径
• 鼓励企业对标江苏省重点产业链人才图谱,聚焦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短板环节精准补缺实施要点提示
• 跨区域引进的核心骨干,须重点关注人才认定衔接细节
• 防止因佐证材料链条断裂错失申报窗口在线服务渠道| 服务类型 | 渠道名称 | 访问方式 ||----------|----------|----------|| 在线申报 | 昆如意企业服务总入口 | https://www.kunruyi.cn || 政策匹配与辅导 | 办厂易政策服务平台 | 电话:18013759055 |政策依据
• 【发文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 【文 号】苏政发〔2016〕107号
• 【发布日期】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