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杜鹃奖”评比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15
- 发文单位: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政策类别:人才政策
• 适用地区:江西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发布日期:2026-10-15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省有关单位: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发扬创新工艺美术技艺,鼓励全省工艺美术从业者创作更多好作品、新作品,促进我省工艺美术行业繁荣发展,决定举办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杜鹃奖”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一)参评对象
省内从事工艺美术创作的人员。要求参评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工艺美术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德艺双馨,弘扬工匠精神,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新颖独特、技艺精湛,具有健康的思想立意和较高的艺术水准;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体现创新精神和时代感。
2.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未在往届“杜鹃奖”评比活动中获奖,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平面作品(含框)最长边不超过2米;立体作品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重量不超过50千克。
4.参评作品须提交纵向电子文件图进行初评。每件参评作品不超过三个版面,尺寸为A4 绘图纸尺寸,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局部效果及作品介绍等;文件格式为JPG,精度为300DPI。
5.入围终评的参评者须提供实物作品进行评审,未按要求送达实物作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6.参评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作品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参评者均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7.组委会将组织获奖作品展览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参评作品。
8.如发现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经核查属实后取消获奖资格并收回证书。
二、 评比程序(一)个人申报
参评者登录评比活动官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工艺美术馆、省轻工业联合会官网)查阅《报名须知》,按要求如实填写《第九届江西省工艺美术杜鹃奖评选申报表》(包括申报表电子版及作品高清图片),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等相关材料。于2026年10月31日前,分别报送至所在单位或相关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获奖证书将严格按照参评者提交的报名表及承诺书所填信息进行打印,作者姓名不可更改。请参评者认真核对填写内容,评比办不再对该信息进行二次核对。
(二)组织推荐、公示
1.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参评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参评者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自由职业者,由省工艺美术协会、省陶瓷行业协会、省工艺美术学会于11月15日前综合审核情况,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初评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类企事业单位推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推荐申报者报告以及申报者相关材料(包括申报表电子版及作品高清图片),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送评比办。
省工艺美术协会、省陶瓷行业协会、省工艺美术学会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者相关材料推荐申报者报告,于2026年11月30日前报送评比办。
重点审查内容:
1.参评人员的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
2.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对通过审查的,由组委会组织初评,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者的电子资料(作品图片)进行评分,确定入围终评的作品名单。入围作品数量按获奖总数的2--3倍控制。
根据反馈的初评通过名单,由各设区市工信局按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担任企业负责人的参评者还应征求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担任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参评者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参评者还应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综合征求意见结果,由市级推荐单位在市级范围内公示。
(五)终评入围终评且的参评者,其实物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见评比活动官网)。未按时送达的,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
(1)实操考核。由专家委指定实操考核内容,参评者进行现场创作,考核时长为3个小时,全程录像,存档备查。无故不参加实操考核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发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2)现场评审。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参评作品及现场创作作品进行评分。工作人员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统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专家委审议。专家委对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提出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杜鹃奖”拟获奖作品名单(以下简称拟获奖名单),并向组委会报备。
(六)省级公示。拟获奖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奖项。
三、 组织保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全面负责评比活动的领导组织工作,研究决定评比活动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评比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评比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评比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评比办”)、评比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评比活动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
评比办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业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表彰任免处,江西工艺美术馆,省轻工业联合会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评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起草作品评审规则、评审标准等相关文件;受理、审核参评资料及参评人员资格等。
专家委由工艺美术行业资深专家组成,负责审定作品评审规则、评审标准等相关文件;指导专家组评审工作;审议专家组评审结果。不参与专家组具体评审工作。
本届“杜鹃奖”评比全过程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成立相应推荐评选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密切联动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四、 表彰奖励(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比活动设金、银、铜奖。获奖作品总量按参评作品数量的15%控制,且最多不超过60件,其中金银铜奖按1:2:3的比例设置。适当向非陶类作品倾斜,确保非陶作品各层级获奖数量不低于同层级获奖总量的10%。
(二)颁发证书获得金、银、铜奖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颁发证书。
五、 成果管理(一)获奖作品可作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及江西省工艺美术职称评定等相关评审的重要业绩依据;获奖作品可优先推荐江西工艺美术馆馆藏。
(二)组织获奖作品集中展览展示,并视情况进行巡展。
(三)选取部分获奖作品编辑出版优秀作品集。
六、 联系方式(一)活动咨询
1.江西工艺美术馆联系人:付江丽 电话:0791-86890130 18607920620
2.省轻工业联合会联系人:徐 星 电话:17770897968(二)监督投诉联系人:熊 军 电话:0791-88328406附件:
委员会名单
2.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杜鹃奖”评比活动工作联系表
4.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杜鹃奖”评比活动推荐对象汇总表
5.江西省第九届工艺美术“杜鹃奖”评比活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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