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措施促进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政府
谁能申报
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国有及市场化基金机构、创新型中小企业及合作金融机构可申报。政策重点支持国家级基金、社保基金、央企及外省市优质投资机构参与资本集聚,推动投贷联动。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上市资源培育“十百千”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被投企业实施重点扶持,强化项目与资本精准匹配。
怎么办
通过省级投资基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基金库与重点项目库实时互通,开展线上推介与投后赋能;依托“引进来”“走出去”机制推进线下对接;支持IPO、新三板挂牌、“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及S基金、并购基金设立,畅通退出渠道。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于2026年8月12日印发《关于促进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发展,旨在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创业。
▎ 核心内容▎ 畅通产投对接渠道
• 建设省投资基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集成政策汇集、信息发布、线上推介、投后赋能、便利化服务等功能
• 建立投资基金库与重点项目库,依托平台实现实时互通、精准匹配
• 健全线下对接机制,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推动基金、机构与优质项目精准对接、加快落地▎ 促进资本有效集聚
• 积极争取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央企及外省市优质投资机构等外部资源
• 统筹各级国有投资基金资源,强化与市场化投资基金的协同联动
• 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拓宽募资渠道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推动风投创投集聚发展▎ 畅通基金退出渠道
• 深入实施上市资源培育“十百千”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基金投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 支持投资基金通过IPO等方式退出
• 推动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登陆新三板
• 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
• 鼓励企业发起设立并购基金
• 支持有实力的基金投资机构、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发起设立S基金,自主开展投资业务▎ 政策影响
• 方向:具体举措
• 平台支撑:建成省级投资基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资源整合:实现基金库与重点项目库双向动态匹配
• 主体覆盖:吸引国家级基金、社保基金、央企、外省市机构及社会资本共同参与
• 退出机制:强化IPO培育、“专精特新”专板建设、S基金与并购基金双轨支持▎ 适用对象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 国有及市场化投资基金机构
• 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
• 银行等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金融机构
• 地方政府及国有投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