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大做强与东盟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发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谁能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注册或经营的制造业企业,从事与东盟跨境贸易、跨境物流相关业务的,可纳入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在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内开展业务的企业。
能补多少
本件为行动方案公示文件,无具体申报兑现口径,补贴金额、比例、上限等以后续配套细则或年度申报通知为准,暂无法确定。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及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后续发布的申报指南或资金申报通知,按批次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申报时间、渠道以官方正式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文号:桂自贸指办发〔2021〕111号
• 政策类别:跨境电商
• 适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 产业方向:现代服务业、惠企政策、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
• 发布日期:2021-09-06桂自贸指办发〔2021〕111号南宁市、钦州市、崇左市人民政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大做强与东盟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大做强与东盟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行动方案(2021—2023年)
2.各有关单位名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2021年9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文件下载: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大做强与东盟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自贸指办发〔2021〕111号).doc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大做强与东盟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自贸指办发〔2021〕111号).pdf🎯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