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石嘴山市政府
谁能申报
石嘴山市范围内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应用的自然人、本地注册法人及创新组织,可参与技术创新类政策的意见征集。提交意见须实名登记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意见原则上不予采纳。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机制动态修订周期为两年,反馈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怎么办
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APP或线下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不少于30日,重大政策延长至45日;所有有效意见须逐条回应,法律依据为《石嘴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本政策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的技术创新类政策意见征集与结果反馈机制,属市级层面制度性安排,旨在提升政策制定科学性、民主性与实效性。 ▎ 核心内容 • 该机制覆盖政策全生命周期,包括前期意见征集、中期修改说明、后期实施反馈三个阶段 • 征集渠道包括石嘴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APP及线下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征求意见周期不少于30日,重大政策延长至45日 • 所有收到的有效意见建议须在反馈公告中逐条回应,说明采纳或未采纳理由 • 反馈结果同步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申报与参与条件 • 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法人及其他组织:在石嘴山市依法登记注册,且业务范围涉及技术创新相关领域 • 提交意见须实名登记,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意见原则上不予采纳反馈 • 意见内容应聚焦政策条款可行性、技术适配性、实施路径合理性等专业维度 ▎ 政策影响 • 强化政府与创新主体间常态化沟通机制 • 推动技术创新政策更精准对接企业研发需求与科研机构转化实际 • 提升政策落地效率,缩短从文本到实践的转化周期 ▎ 实施主体与监督 • 主体类型:职责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流程管理、结果汇总与公示 • 市科学技术局:技术创新类政策的专业审核与意见研判 • 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与程序合规性把关 • 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意见收集、登记与转办 • 市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线上平台运维、数据归集与分析 ▎ 时效与依据 • 本机制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 依据《石嘴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制定 • 动态修订周期为每两年一次,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