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保用工促就业引人才政策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发文单位:
- 铁岭市人民政府
铁岭市2024版《保用工促就业引人才政策清单》面向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能源、原材料等重点产业,提供两类核心支持:一是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其实际年薪酬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对全日制博士、硕士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7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并配套分年限住房补贴。政策要求人才须签订3年以上合同、在铁岭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购房为本地首次住宅购置。适用对象覆盖企业与青年人才两端,旨在强化产业人才集聚效能,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铁岭市于2024年正式发布《保用工促就业引人才政策清单(2024版)》,聚焦制造业强市战略,围绕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能源、原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系统强化人才引育留用支持体系。
▎ 核心内容▎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助
• 适用对象:铁岭市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能源、原材料等领域重点企业
• 补助标准:按企业实际年支付人才薪酬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
• 执行依据:以企业纳税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为核定基准,同一人才仅享受一次▎ 青年人才安居保障▎ 住房补贴
•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在铁岭市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领住房补贴
• 补贴期限与标准:博士3年、硕士2年、本专科1年,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市级人社部门另行公布▎ 购房补助
• 人才类别:补助标准,发放方式
• 全日制博士:7万元,一次性发放
• 全日制硕士:5万元,一次性发放
•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万元,一次性发放
• 申请条件:须在铁岭市首次购房(不含二手房转让)、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铁岭市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并参加社会保险
• 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铁岭市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满6个月
• 购房补助申请人须为所购住房产权人之一,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
• 同一人才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财政性安居补助▎ 政策影响
• 强化重点产业人才支撑能力,提升企业核心岗位引才竞争力
• 降低青年人才来铁岭安家落户成本,增强区域人口吸引力
• 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对接,服务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