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发文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
铁岭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政策措施》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面向注册及纳税均在铁岭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核心包括:对全职引进域外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实际年薪酬30%的一次性补助;对成功引才的中介机构等主体,按5万元/人(省部级领军/拔尖人才)或10万元/人(国际顶尖/国家领军/急需紧缺人才)发放奖励;支持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最高补贴50万元;同步实施两年一期的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适用对象须签订3年以上全职合同并连续缴税缴保满6个月。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支撑铁岭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服务,铁岭市出台《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政策措施》,聚焦制造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迫切需求,构建精准化、差异化、实效化的人才支持体系。
▎ 核心内容▎ 引才支持
•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职引进域外高层次人才,按企业实际年支付人才薪酬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
• 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引才:
• 全职引进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每1人奖励5万元
• 全职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国家领军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每1人奖励10万元▎ 育才支持
• 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两年组织一次系统性培训,覆盖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实验室,对获批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补贴▎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引进人才须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中介引才奖励申请需提供人才入职证明、薪酬发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及人才资质认定文件
• 企业家培训项目由市工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不接受自主申报▎ 政策影响
• 强化企业用人主体地位,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对接
• 降低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成本,提升区域产业人才集聚效能
• 促进本地企业家队伍专业化、国际化能力提升▎ 支持标准汇总
• 支持类型:适用对象,补助/奖励标准,说明
• 薪酬补助:规上企业引进的域外高层次人才,企业实际年支付薪酬的30%,一次性发放,上限按政策执行年度标准执行
• 中介引才奖:引进省部级领军/拔尖人才,5万元/人,需全职引进并完成用工备案
• 中介引才奖:引进国际顶尖/国家领军/急需紧缺人才,10万元/人,同一人才不重复享受,以首次引进认定为准
• 平台建设补贴:建成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平台的企业,最高50万元,依据平台建设投入及验收结果分档拨付▎ 执行期限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