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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税收扶持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04
- 发文单位:
- 温州市政府
摘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草拟。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同步征求有关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本件为征求意见公告,无申报兑现口径。关注温州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调整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修改意见。
能补多少
不涉及补贴兑现。具体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以征求意见稿附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6年9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或在线填写方式,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关系企业持有土地环节的税负成本,温州拟对市区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重新划定。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代为草拟了相关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8月4日对外公布,在征集社会各界修改意见的同时,同步听取有关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或建议,体现出政策制定程序的规范性。
需要说明的是,本件为征求意见公告,无申报兑现口径。征税范围如何划分、各等级土地适用何种税额标准,均载于随公告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两份附件中,公告正文未列明具体数字,企业需下载附件查阅原文。意见反馈通道包括电子邮件、来信来函及在线填写三种方式,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联系电话0577-88536678。
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而言,税额等级调整将直接影响厂房与仓储用地的持有成本,温州本地用地大户和园区运营方尤其需要重视。建议在截止日前核对自有地块是否涉及征税范围调整或等级升降,测算税负变化幅度,通过属地税务部门、行业协会或链主企业归集意见集中反馈;同时跟踪正式文件出台后的施行日期与过渡安排,提前将税负变量纳入年度预算。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本件为征求意见公告,无申报兑现口径。关注温州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调整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修改意见。
能补多少?
不涉及补贴兑现。具体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以征求意见稿附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6年9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或在线填写方式,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政策原文来源:温州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