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温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
本件为征求意见稿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无申报主体限制,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网约车平台及公众均可反馈。
能补多少
无申报兑现口径,不涉及补贴奖励安排,具体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6年9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已脱敏])、来信来函(温州市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620办公室)或在线填写提交;联系人蔡同志,电话0577-88608892。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网约车与巡游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上位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对市级实施意见进行修订。目标是强化经营服务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并平衡保障乘客、驾驶员与经营者三方权益,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本件为征求意见稿公示,无申报兑现口径,全文不涉及补贴、奖励或税费优惠等资金支持安排。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均可就修订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已脱敏])、信函(温州市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620办公室)或在线填写方式提交,联系人为蔡同志,电话0577-88608892。
建议温州巡游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及从业驾驶员对照征求意见稿梳理经营许可、服务规范等条款变化,在截止日前集中反馈诉求;长三角范围内布局出行服务、车辆运营或相关装备制造的企业,可借此研判温州市场准入与监管走向,待正式文件出台后再评估经营资质调整与合规成本变化。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乘客、驾驶员、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修订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相关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9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交通运输局,也可在线填写提交。 联系人:蔡同志; 联系电话:0577-88608892; 电子邮箱:[邮箱已脱敏];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620办公室。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