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政策解读
- 发文单位:
- 武汉市政府
谁能申报:武汉市缴存职工可申报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和物业费提取。能补多少:装修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1500元/㎡核定,家庭提取上限18万元;物业费提取最高6000元/年。怎么办:提交房屋有效证明材料,符合条件后可进行提取。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响应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同时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新政策将提取范围拓展至养房类,如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等,新增了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和物业费提取业务场景。适用于本市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额度具体由建筑面积和规定金额确定,并有限制条件。申报建议: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建议企业关注政策变化,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积极申报提取,同时注意遵守互斥规则,合理规划提取时间和额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结合武汉业务实际,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新的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6年11月20日起施行),现将主要政策调整内容解读如下:
一、 修订背景一是落实上位法规改革要求对标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提取范围从购房类拓展至养房类,将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等群众实际住房消费需求列入公积金提取范围。二是回应缴存职工现实诉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子女共同出资、商业贷款按月提取等业务,优化办理条件与业务流程,提升政策适配度。三是平衡惠民利民与资金安全在扩大提取使用范围的同时,完善风控条款,防范违规提取套取行为,保障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与互助共济属性。
二、 新增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场景(一)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1. 适用条件仅限本市自住住房,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间5年以内,或者15年(含)以上住房,须取得房屋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含)以上。 家庭名下有多套房产的,夫妻双方仅可就其中一套房产办理一次提取。2. 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1500元/㎡核定,家庭提取 上限18万元,不超过账户余额。3. 互斥规则办理装修提取的自然年度内, 不得办理购房、还贷、租房等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反之,当年已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不可申请装修提取。
(二)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1. 适用条件仅限本市自住住房,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一个自然年度仅支持一套住房申请。2.提取额度据实核定,不超过当年物业费发票金额, 家庭年度最高提取6000元,仅可提取当年度物业费,不可补提往年、预提后续年度物业费。3.互斥规则与租房提取业务互斥,年度内已办理租房提取,不能办理物业费提取。
(三)扩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人员范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子女均可提取。适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子女共同出资的现实情况,提取限额仍不超过该户个人实际电梯建设出资总额,一户多人提取合计不超过实际出资额,36个月内可提取一次。
(四)新增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提取住房纳入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个人实际承担改造支出。办理前需要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备案。提取资金原则拨付至开发企业,个人垫资改造按项目实际确定拨付方式。
(五)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新增租金直付模式1.人才提取限额提升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汉人才,租房提取限额提升至普通标准3倍;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职工在合作租赁平台租赁保障性住房,可办理租金直付,按月将公积金划转至监管专户支付房租。同一年度内,租金直付和常规租房提取二选一,不可同时办理。
三、 优化提取业务办理规则(一)首套房纯商业贷款还贷提取频次调整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商业贷款金额,进一步减轻职工月供资金压力。
(二)优化购房提取材料条件办理首套房支付购房款提取,可凭备案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每36个月提取一次,累计不超过购房总价,无需强制等待办证。资金拨付区分规则: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资金可选择拨付至开发企业账户或职工本人银行卡;申请提取至本人银行卡的,须购房时间满6个月。
(三)细化异地购房、同套住房多次交易约束条件1.购买非本市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2个月才可申请提取;2.同一产权自住住房多次交易的,只能就两次购房行为申请提取。
(四)离职销户提取新增条件办理离职销户提取(本市户籍封存满24个月、非本市户籍封存满6个月), 增加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条件。职工如在外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应当优先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不再允许直接销户提取。
(五)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实现“亮码可办”取消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纸质贷款情况证明材料,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线上核验信息,减证便民;首次亮码办理,异地贷款主借款人须到场授权。
四、 其他延续及约束要点(一)套数认定规则不变:仍然按照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首套、二套自住房,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取;
(二)账户异地转入本地,需缴存满6个月方可办理提取;
(三)非住宅(商铺、写字楼)不支持住房消费类提取;
(四)重大疾病、重灾、低保、退休、出境定居、死亡销户等其他类提取业务条件、额度基本保持不变。
五、 办理提示(一)办理提取业务,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本人一类银行卡。已婚职工提供婚姻及配偶证件,不同业务对应专项材料;
(二)业务依托政务数据联网核验,接口无法获取核验数据时,申请人需要线下补充对应证明材料;
(三)受理后材料齐全核验通过可即时审批,复杂情况审核最长可延长至15日。编辑:代婧怡武汉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