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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单位:
厦门市政府
摘要:翔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翔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厦翔政〔2026〕149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境内农用地0.1736公顷(不涉及…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翔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能补多少不涉及耕地,共计0.1736公顷;怎么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用土地,确保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并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厦门市市政府针对翔安区2026年度农用地转用申请作出批复。首先,背景目的在于响应区域发展规划需求,批准将0.1736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为马塘村集体园地。核心支持措施包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用土地,确保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以及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适用对象为翔安区,具体包括新圩镇马塘村。申报建议方面,针对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建议翔安区在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指标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用地需求,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不动产信息变更登记工作。

翔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翔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厦翔政〔2026〕149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你区境内农用地0.1736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合计使用你区新圩镇马塘村集体园地0.1736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 你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使用土地,切实做好被使用土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规定缴纳。

三、 你区和资源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 你区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用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 你区要在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后,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信息变更,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翔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
能补多少?
不涉及耕地,共计0.1736公顷;
怎么办?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用土地,确保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并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政策原文来源:厦门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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