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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技术创新

湘潭市数据局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28
发文单位:
湘潭市政府
摘要:市数据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坚持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数据共享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对诚实守信主体推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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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报

湘潭市全域市场主体与自然人,须未被列入国家、省、市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信用湖南”平台无有效违约记录;20项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16项事项适用容缺受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审批效率提升,实现“承诺即办、审管联动”。

怎么办

2026年2月底前完成审批系统与信用平台实时对接,推动审管信息自动推送和闭环惩戒机制建设;由市数据局与市发改委牵头,覆盖政务服务、园区审批及监管执法全链条。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数据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湘数据〔2025〕107号),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政审批与服务机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湘潭市数据局与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自2026年1月28日起实施。 ▎ 核心内容 ▎ 总体要求 • 指导思想: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推动审批服务从“重审批、轻监管”向“承诺即办、审管联动、信用赋能”转变。 • 工作目标: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实现信用信息在审批环节自动化核查、便利化应用;力争到2026年上半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 主要任务 ▎ 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 • 告知承诺制:适用于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的事项。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审批部门依据承诺直接办理,并通过现场核实、线上核验等方式复核履诺情况。 • 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欠缺的事项,申请人作出补正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同步审查,待补齐材料后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 适用对象与条件: •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在“信用湖南”网站无有效信用承诺违约记录; • 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严格审批和重点监管。 ▎ 分类梳理目录清单与规范工作流程 • 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 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20项(附件1); • 市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16项(附件2); • 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或申报个性化事项。 • 标准文本统一规范: • 市直审批部门须依据市级范本制定《告知承诺申请书》《容缺受理承诺书》及办事指南; • 确保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同一标准”; • 完成时限:2026年2月6日前。 ▎ 强化信用数据支撑与审管无缝衔接 • 信用数据共享: • 依托省“一网通办”平台与“信用湖南”平台,实现审批系统与信用平台深度对接、实时共享; • 审批受理环节嵌入自动化信用核查功能,系统自动识别守信/失信状态并提示对应措施; •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底前。 • 审管联动闭环机制: • 审批结果须在规定时限内推送至监管部门; • 监管部门将履诺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 • 对未履约行为依法整改、撤销许可或处罚,并将失信信息全量归集至“信用湖南”平台; • 构建“信用核查—审批服务—监管核查—信用奖惩”闭环; • 完成时限:2026年2月底前。 ▎ 申报条件 • 申请主体为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或自然人; • 在国家、湖南省、湘潭市三级平台均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在“信用湖南”网站无当前有效的信用承诺违约记录; • 申请人须自愿签署书面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 政策影响 ▎ 实施范围 • 层级:覆盖范围 • 市级: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线上审批平台 • 县级: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对应审批系统 • 园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新发展有限公司纳入统一部署 ▎ 时间节点 • 目录清单发布完成:2026年1月30日前; • 标准文本制定完成:2026年2月6日前; • 系统对接与机制落地:2026年2月底前。 ▎ 协同责任主体 • 牵头单位:湘潭市数据局、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执行单位:市直各审批与监管部门、各县市区数据局与发展和改革局; • 园区落实: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 保障措施 • 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 协同推进:强化市级统筹与技术支持,审批与监管部门双向响应、无缝衔接; • 宣传培训:面向社会加强政策解读,面向一线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理解与系统操作能力。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湘潭市全域市场主体与自然人,须未被列入国家、省、市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信用湖南”平台无有效违约记录;20项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16项事项适用容缺受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重点支持审批效率提升,实现“承诺即办、审管联动”。
怎么办?
2026年2月底前完成审批系统与信用平台实时对接,推动审管信息自动推送和闭环惩戒机制建设;由市数据局与市发改委牵头,覆盖政务服务、园区审批及监管执法全链条。
政策原文来源:湘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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