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工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和建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发文单位:
-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在西宁市的工业中小企业,且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认定,符合统计与税务合规要求;对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营业收入的工业企业,以及新晋世界500强(工业领域)和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的企业均可申报。
能补多少
新晋世界500强工业领域企业获一次性激励500万元,新晋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企业获400万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科技小巨人企业再奖90万元;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获省级不高于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市级同步配套。
怎么办
企业需在完成资质认定后,按主管部门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统计与税务合规;申报时限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具体流程由西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落实。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西宁市出台《工业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和建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领域,构建覆盖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
▎ 核心内容▎ 梯度培育激励
•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 对新晋世界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激励
• 对新晋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企业,给予一次性400万元激励▎ 科技型企业培育
•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 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在省级支持基础上,再奖励90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支持
• 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奖励不高于20万元/户,市级配套奖励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奖励不高于50万元/户,市级配套奖励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奖励不高于100万元/户,市级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
• 企业须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
• 属于工业领域中小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标准
• 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相关资质认定(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须以正式公告或批复文件为准
• 奖励资金兑现以企业完成年度统计申报及税务合规为前提▎ 政策影响▎ 支持层级与金额对照表
• 企业类型:省级奖励标准(万元/户),市级配套支持
• 创新型中小企业:不高于20,同步配套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高于50,同步配套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高于100,同步配套
•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
• 科技小巨人企业:—,90(叠加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后合计100)
• 新晋中国企业500强(工业):—,400
• 新晋世界企业500强(工业):—,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