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支持电池及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 发文单位:
- 新乡市人民政府
新乡市发布《支持电池及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建设千亿级电池产业集群为核心目标,重点支持电池材料、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集成全链条发展。政策面向在新乡市注册纳税的电池及新能源领域企业,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产业政策,具备研发投入与知识产权基础。核心举措包括:推进新乡电池产业园专业化建设与基础设施升级;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强化上下游配套;支持企业建设电池技术创新平台,承担省级以上科技专项。该政策显著提升区域新能源产业创新能级与集群承载能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新乡市聚焦打造千亿级电池产业集群,出台《支持电池及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强化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集成协同发展。
▎ 核心内容▎ 产业园区建设
• 推动新乡电池产业园专业化发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 产业生态培育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电池及新能源上下游配套企业
• 推动产业方向从电池材料向电池系统、储能系统集成延伸▎ 技术创新支持
•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电池技术创新平台
• 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新乡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电池及新能源领域企业
• 项目须符合国家及河南省产业政策导向,具备明确技术路线和产业化前景
• 技术创新类项目须有实质性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布局▎ 政策影响
• 加速形成覆盖材料—电芯—系统—回收的全链条产业格局
• 提升新乡在中原地区新能源产业创新策源能力与集群承载力
• 强化对高端人才、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