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区域规划建设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信阳市政府
信阳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10日发布通告,对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区域实施严格规划建设管控。管控范围为新建107国道以东、罗山县高店乡以南、浉河以西、312国道以北区域。通告明确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新建房屋、新栽种经济作物及改变地类地貌等行为;违规抢建抢种不予登记补偿,按违建处理;户籍迁入须严格审批,违规迁入不予安置;平桥区政府为监管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用地建设监督。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顺利落地与土地资源规范管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切实加强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区域的规划建设控制,严防乱批乱建问题,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本通告,对项目选址区域实施严格规划管控。
▎ 控制区范围▎ 地理边界
• 新建107国道以东
• 罗山县高店乡以南
• 浉河以西
• 312国道以北
• 具体范围详见《信阳清洁高效电源点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图》
▎ 规划建设管控要求▎ 建设活动禁止事项
•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 不得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
• 不得新栽种经济作物、苗木、花卉和树木
• 禁止开垦土地、建设温室大棚、畜禽厩圈、开挖坑塘等改变原地类、地貌的行为▎ 违规行为处理
• 对抢搭、抢建、抢种的,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
• 抢搭、抢建的建筑物按违章建筑依法处理▎ 户籍与人口管理▎ 户籍迁入管控
•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须严格加强户籍管理
• 迁入须严格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 违规迁入人员不予安置▎ 监督管理责任分工
• 责任主体:职责内容
• 平桥区政府:承担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内日常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负监督责任
• 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平桥区政府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 政策执行与宣传
• 平桥区政府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 确保干部群众全面了解通告精神,自觉遵守规定
• 违反法律政策及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施行时间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