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余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新余市政府
《新余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由新余市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8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政策核心在于建立覆盖失能人员的基本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明确筹资标准、失能等级评估办法、待遇支付范围、定点机构管理及结算机制等关键规则。适用对象包括参保失能人员、养老照护机构、家政服务商及跨区域用工企业。文件目前为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启动申报或待遇支付。反馈渠道包括电子邮件、电话及信函三种方式,所有实质性条款均载于附件细则文本中。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新余市医疗保障局依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牵头起草《新余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标志着新余市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第六险”的制度建设,由框架设计进入落地规则细化阶段。
本细则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施行,不涉及申报受理或待遇兑现。
▎ 意见反馈方式
• 电子邮箱:xyylbzj2022@163.com
• 联系电话:0790-6456606
• 通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7005办公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 核心内容说明
• 细则全文以附件形式发布,题为《新余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 正式文本中将明确以下关键制度要素:
• 筹资标准
• 失能等级评估办法与分级标准
• 待遇支付范围、方式及标准
•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准入与管理要求
• 费用结算流程与监管机制▎ 适用对象与参与建议
• 养老照护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应重点对照细则中关于服务资质条件、协议管理、结算方式等条款提出实操性意见
• 跨区域用工企业(如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在赣布局单位):需关注长护险对员工综合福利成本、本地化用工吸引力的中长期影响,可通过属地行业协会集中反馈诉求▎ 政策影响
• 本细则是新余市构建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的关键制度基础
• 征求意见过程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介入地方社保规则制定的重要窗口期
• 后续正式实施后,将实质性影响失能人员护理负担、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及用人单位人力成本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