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雅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协同 中心”推动雅安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发文单位:
- so.yaan.gov.cn
雅安市于2025年8月11日印发《建设“雅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协同中心”推动雅安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三年分阶段目标:2025年完成中心挂牌并入库成果300项、需求200项;2026年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超1.2亿元、本地转化成果50项以上;2027年形成可推广的西部地级市转化服务模式。政策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试项目按实际投入30%补助(最高200万元),对本地转化成果按首年销售利润15%奖励(最高100万元)。适用对象包括雅安市内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及技术转移机构,要求成果权属清晰、技术成熟度达TRL4级及以上,且在雅安落地实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快构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雅安市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与产业化效能,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8月11日印发《建设“雅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协同中心”推动雅安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试行)》(雅办发〔2025〕6号),正式启动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协同中心建设工作。
该方案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协同发展定位,聚焦雅安产业基础与高校院所资源禀赋,旨在打通“实验室—中试基地—产业园区”转化链条。
▎ 核心内容▎ 协同中心功能定位
• 承担技术供需对接、成果评估评价、中试熟化服务、概念验证支持、转化政策咨询、专业人才引育六大核心职能
• 采用“1个市级中心+若干县域/园区分中心”布局模式,首期在雨城区、荥经县、雅安经开区设立3个试点分中心
• 由市科技局牵头统筹,联合四川农业大学、四川大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共建运行机制▎ 建设阶段与目标
• 2025年底前:完成协同中心实体化挂牌运行,建成线上成果库与需求库,入库科技成果不少于300项,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200项
• 2026年底前:实现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超1.2亿元,推动50项以上成果在雅安本地转化应用
• 2027年底前: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西部地级市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服务模式▎ 支持措施
• 对承接中试熟化项目的单位,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
• 对成功实现本地转化并形成销售收入的成果完成单位,按首年实际销售利润的1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 设立5000万元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实行滚动支持、绩效管理▎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申报单位须注册地、纳税关系均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项目要求
• 成果须为近五年内取得,权属清晰,具备产业化前景
• 中试项目应已完成小试验证,技术成熟度达到TRL4级及以上
• 转化项目须签订正式技术开发、转让或许可合同,并在雅安落地实施▎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高校、科研院所及其科研团队
•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 技术转移机构、中试平台运营单位、概念验证中心▎ 预期成效
• 指标类别:2025年目标,2026年目标,2027年目标
•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3000万元,≥1.2亿元,≥2.5亿元
• 本地转化成果数:≥20项,≥50项,≥100项
• 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30人,≥80人,≥150人
• 新增中试熟化平台:2个,5个,8个▎ 实施保障▎ 组织机制
•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 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推进机制▎ 监督管理
• 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对连续两年未达预期目标的分中心予以动态调整
• 资金使用接受审计、财政及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