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4
- 发文单位:
- 烟台市政府
谁能申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车主。
能补多少:具体补贴金额和批次时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关注政策实施进度,提前做好车辆更新和运输调整准备。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该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分阶段实施禁限行政策,减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全市的通行,以改善空气质量。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自2026年11月1日起逐步实施禁行,范围逐步扩展至全域。政策实施后,预计将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污染,助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对于有意申报的企业,建议密切关注政策实施进度,并提前做好车辆更新和运输调整准备。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时间:
2026-09-30 至 2026-10-14征集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我要提意见:
我要提意见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拟在全市分步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限行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配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尽快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由30日调整为15日,即2026年9月30日-10月14日。欢迎各界人士于2026年10月14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6716665,邮箱:[邮箱已脱敏])。
草案内容:
一键下载草案解读: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柴油货车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老旧柴油货车的排放贡献尤为突出,每辆国三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六柴油货车的4~7倍,若老旧柴油货车车龄较长、里程数较高、车况较差,尾气污染物浓度将成倍增加。另外,老旧柴油货车还存在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通告》实施后,可助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有效减少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目前我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仅剩约700辆,通过分阶段实施禁限行政策,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政策落地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等正常社会经济活动的冲击。
二、 制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划定禁止或者限制高排放机动车行驶的区域、道路和时段。
三、主要内容《通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确定通行管理对象,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第二部分明确通行管理时间和区域,共分自2026年11月1日起和自2027年7月1日起两个阶段实施,禁行范围逐步扩展至全域。第三部分是其他要求,明确违反禁行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意见征集结果:
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30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意见,截至10月14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