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30
- 发文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谁能申报:各类经营主体,包括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能补多少:具体补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援企支持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为响应国家就业优先战略,内蒙古“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应运而生。规划为的是通过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如实施稳岗扩容提质工程,落实部门促进就业责任清单,以及增强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性,确保就业优先政策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具体措施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投资于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经营主体,并推动产业政策突出就业导向。再说,规划还强调构建就业友好型社会环境,优化城市交通和公共服务,以及强化技术进步的就业创造效应,如推动人工智能与重点行业融合,打造新型技能岗位。在产业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强化现代农牧业、制造业、服务业的就业支持,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并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对于企业而言,建议积极把握政策机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就业带动力,以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相关办事指南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10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就业促进规划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依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着力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防范就业风险,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实民生保障。到2030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就业对民生保障支撑作用更加稳固。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城镇新增就业稳步增长,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失业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占比稳步提高,区域就业布局更趋协调,第三产业就业占比持续提升。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稳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有力增强,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人岗匹配更加高效。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力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才结构与产业转型需求更加适配。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
二、 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就业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将就业优先导向贯穿重大战略决策、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稳岗扩容提质工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项目必须管就业、管招商必须管就业”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促进就业责任清单,凝聚工作合力促进就业。因地制宜创建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
(二)增强宏观政策就业协同性。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做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就业影响评估。加大财政资金投资于人力度,重点支持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就业公共服务和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完善金融支持就业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推动产业政策更加突出就业导向,在政府投资、产业升级项目谋划推进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就业带动效应强的项目,同步配套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等举措。
(三)构建就业友好型社会环境。将就业友好理念深度融入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配套,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周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供给。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加强随迁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其就近入学、公平升学。优化城市交通管理,在就业密集区域增设公共交通线路。
(四)强化技术进步的就业创造效应。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重点行业、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重点打造智能矿山、智慧口岸、数字文旅等典型场景,培育巡检运维、智能操作、数据管理等新型技能岗位。合理把握技术应用的范围、力度和节奏,为被替代劳动者提供针对性技能培训,推动向新型岗位转型。
三、 提高产业发展就业带动力(一)强化现代农牧业就业支持。依托农牧资源优势,稳步发展现代畜牧业、特色种植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牧业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空间,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农村牧区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
(二)巩固提升制造业就业容量。充分发挥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传统制造业优势,培育壮大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制造业规模。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支持羊绒制品加工、装备零部件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产业链就业带动力。
(三)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发展研发设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壮大批发零售、康养家政、社区服务等就业容量大的业态,拓展服务业就业空间。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业态,通过消费升级带动就业增长。
(四)培育就业扩容提质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开发技术研发、工程应用等专业岗位,培养行业领军人才、跨界复合型人才,拓宽高质量就业空间。发展数字经济,培育云计算、算力制造业、具身智能等数字产业,支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及配套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技术型、服务型就业岗位。
(五)增强区域协调发展就业吸纳能力。推动蒙东地区振兴发展,促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加快蒙西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各地区在差异化协调发展中打造一批就业集聚区和增长极。推进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保税区和边境口岸城市发展跨境物流、边境贸易、跨境旅游、落地加工等特色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四、 多渠道支持就业扩容(一)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创新激励、产业培育、权益保护等援企支持政策,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增强岗位创造能力。
(二)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深化“创业内蒙古”行动,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根据不同创业主体特点有针对性推广科技成果、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民生需求+创业模式,提质升级各类创业载体,强化重点创业项目服务对接。举办内蒙古创业大赛、特色创业集市等活动,打造“创兴北疆”创业活动品牌。
(三)促进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开发季节性、阶段性灵活就业岗位。发挥工会驿站、青年之家、妇女之家、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站点作用,集成提供职业介绍、权益维护、住宿餐饮、出行保障、文化关爱等暖心服务。推动平台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
五、 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一)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匹配度。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建立人才需求动态发布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高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契合度。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给予红黄牌提示,并相应调整学科专业、减少招生计划。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产业组建行业产教融合体,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
(二)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体系。开展“技能内蒙古”行动,建立培训与产业发展、就业需求联动机制,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力度。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体系。
(三)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牧、生活服务业等领域,部门联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持续推进技能强企,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围绕重点领域打造50个左右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带动上下游500家以上企业与院校参与生态链建设,促进培训、评价、就业协同联动。
(四)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扩大“新八级工”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发布技能人才薪酬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基于技能价值激励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双向比照认定,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一)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就业岗位拓展计划,广泛征集适合毕业生的市场化就业岗位,持续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岗位,提高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比例,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优化中小企业人才储备政策。在高校集中地、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站点。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强化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专项服务帮扶。
(二)全力促进青年就业。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资金保障,进一步拓宽青年就业渠道。组织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求职能力实训、职业体验、就业见习和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强化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制动态管理,按需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对接和岗位推介等服务。
(三)引导树立正确择业和用人观念。推动职业生涯教育前移,纳入高校课程设置范围。选树一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基层就业、创新创业、技能成才的先进典型,激励青年人积极求职就业,营造用人单位关心关爱青年的就业氛围。
七、 积极促进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一)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实施县域就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培育农牧业强县、工业大县,提升农村牧区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培育和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和培训品牌。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拓宽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全面落实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完善跨省异地培训制度。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
(三)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修订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落实“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依法保障妇女合法就业权益。严格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统筹做好长期失业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群体的就业帮扶。
八、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一)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开展“就业内蒙古”行动,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动态调整基本就业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标准,鼓励盟市、旗县(市、区)增加特色创新服务事项。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将基层就业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重点补齐艰苦边远地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服务设施和人员力量短板,推广流动就业服务车、远程视频招聘等创新服务手段,打通就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数字赋能就业公共服务。加快就业服务数字化转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优化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实现就业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完善就业信息资源库,畅通就业数据归集、回流渠道,以需求场景应用为牵引,提升就业服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数智化工作。
(三)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推进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培养引进区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档升级。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自治区重点产业深度融合。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编制发布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
九、 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一)健全公平就业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清理破除限制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的各类体制机制壁垒。加强就业歧视治理,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维护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信息服务力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和调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推动最低工资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度合理增长,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三)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治理体系。深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企业用工指导与监管,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监管服务。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多元筹资渠道,加大企业年金扩面力度,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开展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扩面专项行动,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比,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
十、 强化就业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一)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分析。完善就业失业大数据监测体系,优化监测指标设置,共享部门数据、整合市场数据,动态监测就业规模、结构、质量等变化情况,常态化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强化分地区、分行业、分群体、分时段就业和失业风险预警监测,提升就业风险防范能力。
(二)强化就业风险应对处置。根据就业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研究制定政策工具箱和风险应对预案,明确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强对人工智能等技术密集应用重点行业的动态分析,精准识别就业替代与岗位创造效应,完善技能培训、转岗支持等应对措施。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急处置。
十一、 组织保障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就业工作格局,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凝聚促就业工作合力。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和监测评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优化任务举措。重大事项按程序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