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开区科技创新工作十条规定——专精特新企业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入驻奖补
- 发布日期:
- 2024-01-01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谁能申报
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并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经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科技平台机构,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项目、国家级孵化器、院士工作站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排名前5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报。
能补多少
对入选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启动资金;国家级孵化器一次性补助50万元;院士工作站最高补助100万元;研发费用排名前5位的高新技术企业各奖励20万元。
怎么办
申报需通过岳阳经开区管委会指定渠道提交材料,相关平台须已获国家或省级正式认定,研发费用以税务部门加计扣除数据为准,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同类补贴,具体申报时间及流程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科技创新工作十条规定》,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产业园区招商引资效能,构建区域科技创新生态体系。
▎ 核心内容▎ 重点人才支持
• 对入选创新创业领军型人才的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启动资金▎ 平台载体奖补
• 国家级孵化器认定后一次性补助50万元
• 院士工作站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激励
• 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排名前5位的,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并依法经营
• 相关平台(孵化器、院士工作站)须经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
• 研发费用数据以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加计扣除额为准
•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同类财政支持▎ 政策影响
• 提升岳阳经开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集聚能力
• 强化产业园区在科技企业孵化、成果转化、高端平台建设方面的功能定位
• 推动区域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申报提示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应密切关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 按要求准备资质证明、认定文件、财务凭证等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
• 具体执行细则、材料清单及时间节点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