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年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发文单位:
- 云浮市政府
# 政策速读卡|《云浮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年版)》政策解读
级别:市级|类别:资金扶持|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云浮市政府
谁能申报
云浮市城区范围内的相关主体,适用于云城组团、西江新城组团、六都组团、思劳–腰古组团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适用区域为云浮市城区四组团:六都组团、西江新城组团、云城组团、思劳–腰古组团
• 总面积覆盖约238平方公里
怎么办
依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年版)的通知》(云府办〔2026〕5号)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作为云浮市城区噪声管理的法定空间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云浮市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要求,于2019年印发《云浮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云府办〔2019〕25号),在噪声监管与质量改善中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云浮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范围持续扩大。2019年版方案覆盖面积仅约150平方公里,已无法完整覆盖现有建成区,难以准确反映当前声环境质量状况,影响监测与管理效能。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的规定,结合《云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区域声环境管理实际需求,启动本次修订工作。
▎ 核心内容▎ 功能区类别优化
• 依据现行用地类型与规划建设现状,对1类(康复疗养区等)、2类(居住、商业、行政办公混合区)、3类(工业生产区)、4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核定与调整
• 调整不改变四类功能区基本定义,但细化边界划定逻辑,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性▎ 覆盖范围扩展
• 原方案覆盖云城组团、西江新城组团、六都组团,总面积约150平方公里
• 新方案新增思劳–腰古组团,形成“四组团”格局
• 总覆盖面积扩大至约238平方公里▎ 划分范围依据《云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覆盖以下四个组团:
• 六都组团
• 西江新城组团
• 云城组团
• 思劳–腰古组团
• 组团名称:是否纳入2026年版方案,备注
• 六都组团:是,原有覆盖组团
• 西江新城组团:是,原有覆盖组团
• 云城组团:是,原有覆盖组团
• 思劳–腰古组团:是,新增组团,规划用地已基本完善▎ 政策影响▎ 法规执行标准
•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的限值要求
• 未新增或变更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法律义务与技术要求▎ 管理实践意义
• 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噪声监测布点、污染源排查、执法监管提供法定空间依据
• 支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交通噪声治理等行政决策
• 有利于推动声环境质量数据与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对接,提升精细化治理能力▎ 实施依据与时间
• 方案正式施行依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6年版)的通知》(云府办〔2026〕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4月30日
• 适用时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作为云浮市城区噪声管理的法定空间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