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湛江市政府
湛江市发布覆盖29家市直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广东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的具体举措。该目录由各机关依‘三定’职责系统梳理形成,全部属于主动公开类信息,不含依申请或不予公开事项。适用对象为湛江市各级行政机关及社会公众,核心功能是统一公开标准、明晰公开责任、支撑社会监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须每年一季度更新,并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涉及宏观管理、社会民生、生态安全、公共服务四大类单位,其中科学技术局等创新主管部门位列其中,体现其在市级政务公开体系中的基础支撑地位。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湛江市市直各单位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部门法定职责,全面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编制形成单位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核心内容▎ 目录编制依据
•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
• 对标中央及广东省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最新部署要求
• 紧密结合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 实施范围
• 覆盖全部29家市直单位,包括:
• 湛江市政府研究室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湛江市教育局
•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湛江市水务局
•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 湛江市商务局
•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 湛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 湛江市审计局
• 湛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湛江市统计局
•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湛江市信访局
• 湛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湛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湛江市投资促进局
• 湛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湛江市青年运河管理局
• 湛江市湖光岩管理局
• 湛江市供销社
•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公开属性定位
• 所有目录条目均属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
• 不含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事项
• 目录内容动态更新,与职能调整、法规修订同步优化▎ 政策影响▎ 对公众的价值
• 统一公开标准:公众可跨部门比对同类事项公开口径
• 提升获取效率:明确每项信息的公开主体、渠道、时限和形式
• 强化监督基础:为社会监督政务履职提供结构化参照依据▎ 对行政机关的要求
• 各单位须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录年度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 目录执行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 公开内容须与实际履职行为保持一致,严禁“目录公开、实际不公开”
• 单位类别:数量,备注
• 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部门:5家,含发改委、政研室、国资委、审计局、统计局
• 社会民生服务部门:12家,含教育、卫健、人社、医保、住建、交通等
• 生态资源与安全监管部门:7家,含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水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城管执法
• 专项事务与公共服务机构:5家,含公积金中心、青年运河局、湖光岩局、供销社、地方志办▎ 政策类别与适用层级▎ 政策属性
• 政策级别: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套实施机制
• 政策类别: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属技术创新类政策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
• 法律效力: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制定,具有行政指导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