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6-08-06
- 发文单位:
- 舟山市政府
《舟山市推进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24年正式实施,聚焦美容美发、餐饮购物、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高风险领域,构建资金存管、信用评价、风险预警、合规引导四大核心机制。方案明确商务、教育、卫健等部门监管职责,要求美容美发、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重点领域预付资金纳入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建立动态分级信用评价体系,将严重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依托12345平台和日常检查对滥发预付卡、经营异常等高风险主体实施预警处置。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全市累计处置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3369件。政策适用对象为在舟山市开展预付式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旨在系统性防范‘商家跑路’‘退费难’等风险,提升消费安全水平。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我市正式印发《舟山市推进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美容美发、餐饮购物、体育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纠纷高发领域,构建涵盖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行业合规引导、资金存管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着力破解“充值容易退费难”“商家跑路维权无门”等长期痛点。
▎ 核心内容▎ 监管职责划分
• 明确“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 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领域
• 教育、科技、文广旅体部门:分别监管学科类、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 卫健部门:重点监管医疗美容、3岁以下托育机构
• 市场监管部门:对行业归属不明或存在争议的主体予以判定,确保监管无盲区、无真空▎ 预付资金安全机制
• 推动美容美发、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重点领域预付资金纳入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平台
• 存管范围将逐步向其他预付式消费领域拓展
• 引导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 监管执法强化
• 加大对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恶意违法失信主体查处力度
• 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借开店转嫁债务、欺诈、卷款跑路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 信用监管体系
• 建立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 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管理
•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推动严重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风险预警与处置
• 各县(区)、功能区主管部门依托日常检查与12345平台数据开展监测
• 对存在滥发超发、经营异常、停业失联迹象的高风险主体,实施及时预警与处置
• 切实防范群体性风险▎ 行业合规引导
• 制定或推行预付式消费合规指引及合同示范文本
• 督促经营主体履行以下义务:
• 订立书面合同
• 依约提供服务
• 停业、迁址等重大事项提前告知消费者▎ 申报条件
• 本方案为政府综合治理政策,不设企业/个人申报环节
• 经营主体需依法取得相关行业许可或备案资质
• 纳入资金存管的经营主体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与存管机构联合制定的准入标准▎ 政策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障提升
• 全市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共处置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3369件
• 覆盖主要行业:美容美发、餐饮购物、健身娱乐、洗浴、教育培训、汽车用品▎ 监管效能增强
• 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单位与年度工作目标
• 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 治理维度:关键举措,责任主体
• 资金安全:推动重点领域资金存管,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
• 信用建设:建立信用评价与分级管理,市场监管、发改、行业主管部门
• 风险防控:基于12345与日常检查的预警响应,各县(区)、功能区主管部门
• 合规引导:发布合同示范文本与合规指引,行业主管部门▎ 实施进展
• 各项重点任务已明确责任单位与年度工作目标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跨部门协同联动
• 政策目标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预付式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