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促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4-15
- 发文单位:
- 株洲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株洲市注册的轨道交通装备企业,包括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以及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龙头企业;世界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在株设立区域总部或研发总部的项目主体。
能补多少
对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省级平台最高300万元;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按实际研发投入15%给予补助,年度最高500万元;世界500强总部最高奖励2000万元,关键零部件项目设备补贴最高800万元。
怎么办
通过“标准地+承诺制”方式申请园区用地,由主管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提交及评审流程以官方发布指南为准,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目标到2027年本地配套率超80%,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15家以上,突破20项关键共性技术。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株洲市立足“中国电力机车之都”产业基础,制定《促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打造千亿级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协同,支撑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
▎ 核心内容▎ 资金扶持与平台建设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新获批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创新联合体,按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年度最高500万元▎ 产业园区升级
• 推动株洲轨道交通产业园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 优先保障园区用地需求,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标准地+承诺制”供地
•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支持建设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产业链招商与集聚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整车制造、核心零部件、智能控制系统、运维服务四大方向开展精准招商
•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区域总部或研发总部,给予最高2000万元落户奖励
• 对新落地的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800万元▎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株洲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轨道交通装备企业
• 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及严重失信行为▎ 项目要求
• 技术创新类项目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认定或验收
• 招商引资类项目须在株洲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
• 设备投资类补贴项目须提供购置合同、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 政策影响▎ 产业能级提升
• 加速构建“整机牵引—部件配套—技术服务”全链条产业生态
• 推动本地配套率由当前65%提升至2027年80%以上▎ 创新能力强化
• 目标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15家以上,突破2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
• 支持建设国家级轨道交通装备检验检测中心,形成覆盖设计、制造、运维的全周期服务能力▎ 申报流程与执行期限
• 环节:要求
• 申报时间: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分别于4月1日—4月30日、10月1日—10月31日
• 受理单位: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审核
• 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 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则
•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本政策条款不超过三项,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市级同类扶持
• 已获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市级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 本措施由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