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制造业强市与新型工业化产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发文单位:
- 山西省人民政府
晋中市制造业强市与新型工业化产业政策聚焦工业立市与新质生产力培育,核心包括:对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新认定省级链主企业奖励30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晋中注册、信用良好、符合产业导向的规上制造业企业,重点覆盖太谷玛钢、祁县玻璃器皿、平遥牛肉和推光漆、榆次纺织等特色集群。截至2024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达1164户,工业增加值972.2亿元,省级重点产业链企业71户(含链主3户),目标2027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超32%。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晋中市深入实施“156”战略举措,坚持工业立市、制造业强市、新质生产力兴市,系统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新型工业化发展。2024年全市工业增加值达972.2亿元,较2020年增长369.3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1164户,数量连续四年稳居山西省首位。
全市现有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上企业71户,其中省级链主企业3户,覆盖太谷玛钢、祁县玻璃器皿、平遥牛肉和推光漆、榆次纺织等特色产业集群,省市重点产业链规模正加速迈向千亿元级。
▎ 核心内容▎ 产业培育方向
• 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医药、新材料、信创与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 支持太谷玛钢、祁县玻璃器皿、平遥牛肉和推光漆、榆次纺织等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延链、补链、强链
• 推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建设▎ 支持重点领域
• 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给予最高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 链主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省级链主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链主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 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晋中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或淘汰类▎ 项目要求
• 技术改造类项目须于申报年度前两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形成固定资产投资
• 链主企业须已纳入山西省重点产业链名录,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 专精特新类申报企业须已入库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政策影响▎ 经济带动效应
• 预计到2027年,全市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32%以上
• 培育形成3个百亿级、5个五十亿级特色产业集群
• 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区域协同作用
• 强化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框架下产业协作,共建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电池等跨区域产业链
• 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与综改示范区联动,推动“制造+农业”“制造+文旅”融合示范▎ 附表:重点支持标准一览
• 支持类型:申报主体,补助/奖励标准,执行依据
• 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企业,按设备投资总额的10%,最高500万元,《晋中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省级链主企业:新认定链主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晋中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实施细则》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已认定企业,奖励50万元,《晋中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认定企业,奖励20万元,《晋中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