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人民政府
恩施州出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面向在本地注册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实施精准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三年期复核的,追加10万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首次认定奖励10万元。同步覆盖农业与文旅领域,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60万元,5A级景区创建奖励100万元。政策强调首次认定、属地纳税、联合审核等刚性条件,所有奖励均以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正式授牌为依据,旨在强化制造业核心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创新与质量提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恩施州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出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激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 核心内容▎ 制造业专项激励
• 对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上述企业期满三年通过复核的,再奖励10万元
• 对首次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农业与文旅协同激励(关联产业)
• 新认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60万元
• 新认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10万元
• 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奖励100万元
• 新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 资格要求
• 企业须在恩施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关系隶属恩施州
• 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
• 奖励事项须为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认定或创建,且相关资质由国家部委或湖北省主管部门正式授牌或公告▎ 时间与程序
• 申报以年度为周期,由州经信局牵头组织,联合财政、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联合审核
• 认定文件发布时间须在政策执行期内(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影响▎ 财政支持强度
• 激励类型:认定层级,奖励金额
• 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国家级首次认定,20万元
• 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国家级三年复核,10万元
• 单项冠军:省级首次认定,10万元
• 农业产业化龙头:国家级新认定,60万元
• 农业产业化龙头:省级新认定,10万元
• 旅游景区创建:5A级新创建,100万元
• 旅游景区创建:4A级新创建,20万元▎ 产业导向意义
• 突出制造业核心地位:将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标识,实施阶梯式奖励
• 强化结果导向:复核奖励机制体现对持续创新能力与质量稳定性的动态支持
• 促进三产融合:农业龙头与文旅景区激励同步纳入,支撑制造业上下游配套与区域产业生态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