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 发文单位:
- 甘南市政府
《甘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于2026年5月12日正式印发,确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总体目标。规划明确农业稳产保供底线——粮食面积449万亩以上、产量30亿斤,建成高标准农田等示范区247.1万亩;推动奶乳一体化等五大支柱产业升级,投入12.7亿元实施11个重点项目;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研发经费年均增长36.6%,高新技术企业达14户;深化数字基建,实现95个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建成5G基站388个;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级积累收入突破10亿元,无债务村超80%。适用对象涵盖县域内工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型及电商企业等。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甘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经甘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5月12日由甘南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甘政发〔2026〕14号),是指导2026—203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该规划立足“十四五”发展基础,紧扣黑龙江省及齐齐哈尔市战略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为目标,系统谋划高质量发展路径。
▎ 核心内容▎ 总体发展目标
• 到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稳步提升,工业经济持续壮大,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 农业科技贡献率达71.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秸秆综合利用率90%,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8.5%
• 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239万亩,标识产品127个
• 规上工业企业达46户,高新技术企业14户,科技型中小企业28户
• 研发经费支出由202.1万元增至377.4万元,年均增长36.6%
• 5G基站建成388个,光纤网络覆盖全部95个行政村▎ 重点产业布局▎ 现代农业
• 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49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0亿斤左右
• 建成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区、“三新”示范区共247.1万亩
• 大垄密植、水肥一体化等增产技术覆盖84万亩
• 肉蛋奶产量突破19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7035吨
• 成功创建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成农业科技小院8个、省级示范基地9个、县乡村示范园区122个▎ 实体经济与新兴产业
• 奶乳一体化产业投入12.7亿元,实施飞鹤乳铁蛋白、奥瑞金底盖等11个项目
• 生物经济产值达28亿元,年均增长1.5%;实施成果转化11项,获省级重点研发项目2个
• 电商网络零售额2025年达1.49亿元,同比增长12.9%
• 累计签约招商项目71个,签约总额161.1亿元;实际利用内资137.7亿元
• 推进产业项目118个,总投资116.2亿元,完成投资68.9亿元▎ 科技创新与数字建设
• 科技创新平台达14处,转化科技成果30项,技术合同交易额244万元
• 新认定省级数字化车间1个、数字化标杆企业1户
• 上云企业达266户▎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为甘南县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型企业、电商企业、服务业机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项目须符合《纲要》明确的“133”产业体系导向及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政策方向
• 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资质认证、带动就业、生态环保等指标需符合县级主管部门年度实施细则要求
• 招商引资项目须纳入全县重点项目库,完成备案并具备实质性开工条件▎ 政策影响▎ 对县域经济的影响
• 巩固甘南县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政策地位
• 推动形成以奶乳一体化、肉食一体化、新能源、“两米一葵”特色农业、生物经济、智能制造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
• 加速构建“345”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和“四个三”基层治理工程等本地化实践范式▎ 对经营主体的支持方向
• 财政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给予研发后补助与技改贴息
• 用地保障: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 人才支撑:通过社工队伍培育、职业教育协同、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等机制强化本地人才供给
• 营商环境:推行专班服务“四个一”机制,打造营商环境“3张名片”
▎ 数据概览
• 指标类别:具体数值,备注
• 地区生产总值:107.3亿元(2025年),“十四五”末
• 规上工业增加值:18.9亿元,“十四五”末
• 固定资产投资累计:104.8亿元,“十四五”期间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亿元,“十四五”末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亿元,年均增长4.2%
•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城镇5.3%、农村8.5%,“十四五”期间
•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突破1亿元,“十四五”末
• 村级积累收入:突破10亿元,“十四五”末
• 无债务村占比:超80%,“十四五”末▎ 实施保障▎ 组织机制
• 坚持县委对规划实施的全面领导,建立统一规划体系和有效工作体系
• 健全“县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落实”三级推进机制▎ 监督评估
• 将规划主要指标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 开展中期评估与终期评估,强化动态调整与闭环管理
• 推动人大监督、社会监督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