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6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阜新市政府
《阜新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印发,是面向全市行政区域的市级专项应急制度。政策核心包括建立三级响应机制(Ⅰ级覆盖全部5区2县及国家级高新区)、明确市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卫星电话≥20部、便携基站≥10套、发电机组≥30台)、强制要求每年开展1次市级综合演练与2次县级专项演练。适用对象涵盖市工信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三大基础电信企业及各县区政府。预案强调7×24小时值班、关键设施双电源100%配置、极端天气前48小时加固巡检等刚性要求,并纳入年度应急管理考核。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阜新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16日正式印发,属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通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中通信中断风险的快速处置与恢复能力。
该预案适用于阜新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的通信设施损毁、网络瘫痪等重大通信保障需求场景。
▎ 核心内容▎ 应急组织体系
• 设立阜新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三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移动阜新分公司、中国联通阜新分公司、中国电信阜新分公司)为成员单位
• 各县区设立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分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协同联动机制▎ 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 Ⅰ级响应:全市性通信中断或骨干网严重受损,影响范围覆盖全部5个城区、2个县及国家级高新区
• Ⅱ级响应:区域性通信中断,影响2个以上县区或1个以上省级开发区
• Ⅲ级响应:局部通信中断,影响单个乡镇、街道或重点园区
• 响应启动由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应急保障措施
• 建立市级通信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卫星电话≥20部、便携式基站设备≥10套、应急发电机组≥30台、光缆抢修车≥8辆
• 明确7×24小时值班制度,各基础电信企业须确保核心机房、传输枢纽、重要基站双电源配置率100%
• 要求关键通信设施在洪涝、冰冻、大风等极端天气前48小时内完成加固巡检▎ 申报与执行主体▎ 适用对象
• 阜新市辖区内各级通信主管部门
• 中国铁塔阜新分公司及三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市级分公司
• 承担政务专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运维的单位▎ 责任分工
• 主体:主要职责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统筹协调,组织预案修订与演练
•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承担日常值守、信息汇总、指令传达
• 各基础电信企业:负责本网络抢修、资源调度、技术支撑
• 各县区政府:落实属地保障力量调配与现场协同▎ 政策影响▎ 实施时效
• 本预案自2024年7月16日起施行,原《阜新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强制要求
• 各相关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实施细则制定与备案
• 每年至少组织1次市级综合演练、2次县级专项演练
• 关键岗位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16学时通信应急业务培训▎ 监督考核
• 将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目标考核
• 对迟报、漏报、瞒报通信中断事件的单位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 附则说明
• 本预案由阜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 涉及跨市通信协同事项,按《辽宁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
• 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与修订,遇重大调整及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