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补贴标准是多少?
- 发布日期:
- 2026-08-06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南阳市自2024年起停止实施种粮补贴,现行替代政策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覆盖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及国有农场职工。补贴以县为单位统一标准,面积核定依据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并据实核减非耕用途面积。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直达社保卡账户。办理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确认三级流程,全程无需个人主动申请。政策强调耕地用途合规性,撂荒超一年、非农占用、违法损毁等情形不予补贴。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自2024年起,南阳市已停止实施原种粮补贴政策,上级未下达相关资金。当前执行的耕地类直接补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由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
▎ 核心内容▎ 补贴性质与依据
• 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
• 以耕地地力保护为核心目标,不与粮食产量、种植品种直接挂钩▎ 补贴标准与面积核定
• 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资金额度和核实面积综合确定并公布
• 补贴面积核定依据:
• 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的确权面积为准
• 尚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基础
• 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如建房、挖塘、植树、撂荒超一年等)的面积▎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家庭承包农户、流转耕地实际种植者)
• 国有农场职工,且实际从事耕地耕作管理▎ 资格限制
• 耕地必须用于粮食作物、油料、蔬菜等农作物种植,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要求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 耕地被非农建设占用或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 耕地抛荒、闲置超过一年
• 违法违规开垦、损毁耕地地力▎ 办理流程
• 村级组织:村委会填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公示不少于7天
• 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核实清册及公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县级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确认,编印全县《清册》,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依据
• 资金发放: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达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 政策影响▎ 发放方式
• 环节:主体,关键要求
• 信息采集:村委会,填制清册,组织公示
• 审核把关:乡镇政府,实地核实、签字盖章
• 汇总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编制全县清册
• 资金兑付: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直发至社保卡账户▎ 注意事项
• 不设个人申请环节,由基层组织统一组织申报
• 补贴标准每年动态调整,以各县(市、区)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 农民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查询补贴发放记录
• 对补贴面积或金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村委会提出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