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怎么破? 咸宁1564万元补贴“托底”失能老人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咸宁市政府
咸宁市于2026年全面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以1564.35万元财政资金为托底,覆盖全市经评估认定的中度及以上失能户籍老年人。政策明确五项居家养老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多元供给体系,并通过“民政通”平台实现线上申领与线下志愿者协助相结合。截至2026年8月4日,完成老年人注册1.28万人、能力评估9496人,核销机构服务券10000张、居家服务券9314张,拉动消费4569.68万元。适用对象为咸宁市户籍、经第三方评估确认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评估依据为MZ/T 039—2013标准,结果有效期1年。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切实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突出民生问题,咸宁市自2026年起全面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印发《咸宁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构建规范化、可操作、可持续的政策执行体系。
▎ 核心内容▎ 补贴对象与评估标准
• 补贴对象为经专业能力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咸宁市户籍老年人
• 评估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定点评估组织执行,依据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MZ/T 039—2013)开展
• 评估结果有效期为1年,期满需重新评估▎ 补贴标准与资金规模
• 全市已累计核销补贴金额1564.35万元(截至2026年8月4日)
• 补贴形式为定向消费券,分两类发放:
• 养老机构服务券:核销10000张,覆盖在院失能老年人“应享尽享”
• 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核销9314张;其他类消费券36张
• 补贴资金拉动消费总额达4569.68万元▎ 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 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五项准入标准,择优备案优质企业
• 鼓励“养老+物业”“养老+家政”等多元主体参与服务供给
• 印发7期工作提示,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市场营商环境▎ 申报与办理流程▎ 能力评估与注册
• 老年人须通过“民政通”平台完成实名注册
• 截至2026年8月4日,“民政通”老年人注册用户达1.28万人,完成能力评估9496人▎ 线上线下协同服务
• 开展分层分类培训,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乡镇经办人员及养老、评估机构从业人员,累计举办专题培训会4期
• 组织2次专题研讨会,聚焦助餐、助浴、助医等实际需求对接
• 咸安区创新组建志愿者下乡服务队,提供注册、评估、申领全流程协助,破解“不会用、不敢用、用不好”难题▎ 政策影响▎ 宣传与解读机制
• 依托官方媒体常态化推送政策内容
• 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活动开展现场宣讲答疑
• 通过“幸福咸宁”专场新闻发布会进行权威政策解读▎ 监管与规范保障
• 方案明确补贴使用范围、监管机制和动态退出规则
• 实行“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服务可溯、群众满意▎ 数据概览
• 指标:数值,截止时间
• 民政通注册用户:1.28万人,2026年8月4日
• 完成能力评估人数:9496人,2026年8月4日
• 养老机构服务券核销量:10000张,2026年8月4日
• 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核销量:9314张,2026年8月4日
• 核销补贴总金额:1564.35万元,2026年8月4日
• 拉动消费总额:4569.68万元,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