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银川市政府
《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是国务院于2024年7月31日印发的国家级顶层设计文件,核心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决定性进展,并于2035年基本建成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规划部署四大重点任务:优化创新保护环境、提升高质量发展运用效能、健全高效能综合管理体系、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合作新格局。同步启动12个专项工程,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一带一路”高质量合作等。适用对象涵盖地方政府、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参与国际治理的相关主体。关键时间节点为2030年阶段性目标与2035年远景目标,强调法律制度完善、转化运用强化、公共服务升级与全球治理深度参与。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国务院于2024年7月31日正式印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专项工程。规划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锚定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目标,统筹国内治理与国际合作,加速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 核心内容▎ 总体目标
• 到2030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市场价值更加彰显,公共服务更加优质,综合管理体制更加高效,国际合作更加深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 展望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 四大重点任务
• 持续优化支持全面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健全保护体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 大力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强化转化运用能力,加大面向新质生产力的知识产权供给,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不断健全推进高效能治理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共治机制。
• 积极构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深化双边、多边及“一带一路”框架下交流合作。
▎ 十二项专项工程
• 工程名称:主要方向
• 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造、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
• 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工程:推动AI技术赋能知识产权审查、保护与运用,加强AI生成内容权属规则探索
• 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发展工程: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创新
• “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质量合作工程:推进审查结果互认、信息共享、人才交流
• 其他8项工程:包括地理标志保护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护航、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促进等▎ 申报条件
• 本规划为国家级顶层设计文件,不设主体申报环节;
• 各地区、各部门需依据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 专项工程实施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由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创新主体协同推进;
• 参与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与实施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科技伦理、数据安全、知识产权合规等管理规定。
▎ 政策影响
• 对创新主体: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支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 对区域发展:推动知识产权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
• 对服务机构: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对国际合作:拓展审查高速路(PPH)、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等机制覆盖范围;
• 对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央地联动、部门协同、多元参与的现代化知识产权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