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JDWH-03-F15-0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海口市政府
谁能申报
境内外油气、新能源企业及综合能源服务商可申报,重点支持布局海南自贸港能源终端网络的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6年8月11日至9月9日开展协议出让公示,单一意向者直接协议出让,两个及以上转为招拍挂;地块面积1956.39平方米(约2.93亩),规划用途为加油加气站,容积率≤0.6,建筑限高≤12米,达产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467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建成后计容面积须100%自持。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拟依法协议出让位于《海口江东新区文化综合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JDWH-03-F15-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依规对外公示。本公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告,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兑现,核心价值在于释放一宗稀缺的综合能源网点用地资源。
▎ 核心内容▎ 地块基本信息
• 地块编号:JDWH-03-F15-02
• 地理位置:海口江东新区海文北路西侧
• 用地面积:1956.39平方米(约2.93亩)
•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规划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
• 出让年限:40年
• 容积率:≤0.6
• 建筑限高:≤12米▎ 项目功能与建设要求
• 功能定位:建设集加油、加气、加氢、充电于一体的综合能源补给站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及税费):不低于1467万元
• 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
• 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 公示安排
• 公示时限: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9日(共30个自然日)
• 公示平台:
•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
• 《海南日报》
▎ 申报条件▎ 意向用地者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申请材料
• 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 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提交方式
•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5楼501室
• 联系人:柯景东
• 电话:0898-65686619▎ 供地方式确定规则
• 公示期内仅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协议方式出让
• 公示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转为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聚焦海南自贸港能源终端网络布局的油气企业、新能源企业
• 有意南下拓展市场的长三角地区综合能源服务商▎ 关键约束提示
• 需重点评估全自持要求对长期资金占用的影响
• 投资强度与达产周期需同步满足,不可仅依赖土地获取阶段决策▎ 附:地块关键指标一览表
• 指标项:数值
• 用地面积:1956.39平方米(约2.93亩)
• 出让年限:40年
• 容积率上限:≤0.6
• 建筑高度上限:≤12米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地价及税费):≥1467万元
• 投资强度:≥500万元/亩
• 计容面积自持比例: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