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三沙市政府
谁能申报
符合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为中小微企业;配送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不接受联合体,禁止分包转包,中选人须直接履约。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项目最高限价为60万元。
怎么办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至17日(工作日8:30—17:00),地点为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4号105室,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政策全文
一、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名供应商为机关食堂食格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元):¥60万元最高限价(元):¥60万元
4、本次比选评标方法:通过综合考量比选人的综合能力、货源保障、配送能力、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比选,最终集体决议,择优选取。
二、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比选申请人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结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竞选人鲜章,原件备查),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4、本次采购比选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禁止分包、转包,中选人须直接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并实际履行,不得由中选人下属分公司签订、履行合同;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时间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工作日8:30--17:00前)至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4号105室领取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以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7:00前,地点为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4号楼1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六、 比选人联系方式比选人名称: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项目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13876247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