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发文单位: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1亿元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5%的高研发投入规上工业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且研发费用达50万元以上、第二年继续开展且达1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工业企业;牵头承担执行期国家级重大项目(总投资超1亿元)的企业;牵头新建或增补建设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的企业。
能补多少
对高研发投入企业,按增量部分在省级基础上再补助20%,上限为当年研发经费的5%;首次研发活动企业奖励5万元,次年继续开展再奖5万元;首次认定高新企业额外奖10万元;国家级项目按国拨经费1:1配套,单个项目地方奖补最高不超过总投资40%;高能级平台按建设总经费60%分段补助(含省级资金);技术交易金额超往年最高值部分,可获10%激励奖励。
怎么办
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材料,由主管部门核实后组织申报;申报时间以市科技局、工信局联合发布通知为准;奖补资金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兑现,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宁政办规〔2025〕9号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宁德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宁德、福建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宁德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已经 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宁政办规〔2025〕9 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12 月23 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加快推进创新型宁德建设,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2025〕25 号)精神,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对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1 亿元 以上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规上 工业企业,按其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出往年最高值的增量部分,在省 级政策基础上给予增量部分20%激励补助,补助上限为企业年度研发 经费投入的5%。 二、提高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 “全覆盖两提升”行动,对首次开展研发活动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在 50 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经核实后给予一次性5 万元奖励。第 二年继续开展研发活动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在100 万元以上的规上 工业企业,经核实后再给予一次性5 万元奖励。在政策有效期内首次 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 性10 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处在执行期的国家 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且总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上 的,由各项目主责部委对应的政府部门按照企业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 1:1 比例给予奖补,地方给予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 投资的40%。省级以上主责部门要求地方配套项目经费的,由地方财 政落实并不再重复给予企业奖补。 四、支持企业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由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1 亿元以上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企业,牵头 新建或作为增补项目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创新实 验室,按其建设总经费的60%予以补助(包含省级补助),按照“一 事一议”、分段补助给予支持。 五、加大企业科技成果转移力度。对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1 亿 元以上且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企业,在省级 政策基础上,再对其符合规定的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给予3%基础 奖励,对超出往年最高值的增量部分给予10%激励奖励。 六、加强域外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我市在外设立的创新中心积极 引进各类创新主体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进的创新主体年度研发经 费投入达到100 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的,按照 创新主体个数给予创新中心20 万元/个的奖励。科技成果成功实施转 化,且新产品销售金额达到2000 万元以上的,按照科技成果转化个 数给予创新中心10 万元/个的奖励。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执行期间根据上级政策 适时进行修订更新。除特别说明外,本措施可与上级政策叠加享受, 与其他市级同类型研发奖补政策,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按“就高不重 复”原则享受,奖补资金由受益地财政承担。本措施由市发改委、科 技局、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委各部门,宁德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 政策原文附件(PDF): 点击查看官方原文 ( class="policy-cta" style="margin:22px 0 6px;padding:18px 22px;background:linear-gradient(135deg,#1a5fb4,#2d8cf0);border-radius:10px;color:#fff;">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