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神县2026年第6批次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发文单位:
- 眉山市政府
谁能申报:青神县指定村庄的集体农用地及未利用地。
能补多少:未提供具体补偿金额,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眉山市政府针对青神县2026年第6批次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为的是支持青神县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合理转换。该政策背景是响应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要求,为的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核心支持措施包括同意将青神县多个村庄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共计8.0649公顷(其中耕地3.7063公顷、园地4.0548公顷、其他农用地0.3038公顷)及0.0060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适用对象为青神县指定村庄的集体农用地及未利用地。申报建议: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企业若需了解相关土地使用情况,可关注该批复,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进行土地使用规划。
市政府文件当前位置:
眉府函〔2026〕53号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神县2026年第6批次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青神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青神县2026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青府〔2026〕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 同意青神县青竹街道白塔村1、6组,程家嘴村5、7组,光辉村4组,季时坝村3、6组,兰沟村4、6组,柳溪村2组,桥楼村1、7组,五更桥社区3组,新光村6、7组,游滩社区2、6组;高台镇安家坝村5组,富塘村2、8组;汉阳镇文新村3、8组,小三峡村2组;瑞峰镇刘家场社区2、4组,天池村2组;西龙镇观金社区5组,桂花村2组,新农村8组;白果乡胡坝村1、2、3组,三清寺村3组,罗湾村6组,虎渡社区9组,官厅坝村9组;罗波乡宝镜村2、8、10组,官斗山村1、3组,龙泉村2、4组,西坝村1组,新桥社区1组集体农用地8.0649公顷(其中耕地3.7063公顷、园地4.0548公顷、其他农用地0.3038公顷),未利用地0.00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6日点击下载此文件【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