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资金扶持
长治市潞州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 发文单位:
- 长治市潞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潞州区财政局
- 适用地区:
- 潞州区
摘要:区工信局制定年度申报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区财政局依据资金分配计划下达拨付;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全文
长治市潞州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一项区县级资金扶持类政策,由长治市潞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潞州区财政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24-07-08。
该政策的支持对象、申报条件与办理流程以发文单位公布的原文为准,本页上方摘要已提炼核心要点;企业可通过本站「政策适配测算」快速判断是否符合申报方向,或致电服务热线 18013759055 咨询认证政策专员获取申报辅导。
常见问题
长治市潞州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区工信局制定年度申报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区财政局依据资金分配计划下达拨付;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长治市潞州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哪个部门发布?
本政策由长治市潞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潞州区财政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24-07-08,适用地区为潞州区。
长治市潞州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政策适用地区为潞州区。其他地区企业可在办厂易政策库检索本地同类政策,或致电 18013759055 咨询政策专员。
政策原文来源:长治市潞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潞州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