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泉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安溪县人民政府能补多少: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01公顷怎么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做好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背景目的:为支持安溪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授权和委托,对安溪县人民政府的申请进行了会审。核心支持措施与适用对象:同意将安溪县境内1.0101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相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土地将按规划用途使用。适用对象为安溪县人民政府,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并做好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申报建议:结合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安溪县人民政府在申报相关用地时,应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同时,需按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并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
安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安溪县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安政地〔2026〕21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泉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5〕6号),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会审,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安溪县境内农用地1.010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安溪县官桥镇官郁村园地0.0575公顷、林地0.8875公顷、草地0.0651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0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 你县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 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 你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 你县人民政府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