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6-31号(钟潭十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莆田市政府
谁能申报:符合城镇住宅用地需求的投资者
能补多少:起始价1.51亿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怎么办:提交合规资金承诺书,与政府签订配建协议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城市发展需求,莆田市决定出让钟潭十号地块以满足居住用地需求。市政府同意自然资源局的有偿出让方案,其中,共划出20313.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公开拍卖。该地块将用作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出让条件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室的配建,以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拍卖以竞地价的方式进行,起始价为1.51亿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竞买人需提交合规资金和合法用地承诺书。再说,竞得人还需与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协议。对于长三角制造业而言,这一政策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建议相关企业关注并评估投资可行性。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6-31号(钟潭十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6〕26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2014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32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060.79平方米、《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城厢区钟潭十号地块的批复》(莆政土〔2026〕140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8252.43平方米,共计20313.22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位于《莆田市霞林分区单元(350302-07)-33等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26-31号。
二、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钟潭十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自然资审〔2026〕41号)为准。该宗地配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室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城厢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拍卖起始价1.51亿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该宗地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 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八、 《钟潭十号地块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并公告,具体内容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钟潭十号地块配建相关设施的函》(莆城政函〔2026〕181号)为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钟潭十号地块无偿配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协议书》。
九、 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