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6-33号(坂头西片区地块四)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莆田市政府
谁能申报:有意向竞得PS拍-2026-33号地块的申请人。
能补多少:该地块拍卖起始价为3100万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
怎么办:竞买申请人需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莆田市人民政府近日批复了PS拍-2026-33号(坂头西片区地块四)有偿出让方案。该方案为的是同意将6007.0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划出并公开拍卖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核心支持措施包括明确出让规划条件、设定拍卖起始价和加价幅度,以及竞买人需提交合规资金使用承诺。适用对象为有意向竞得该地块的申请人。申报建议方面,结合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关注此出让信息,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局委托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6-33号(坂头西片区地块四)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6〕26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储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地块四的批复》(莆政土〔2026〕137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007.09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位于莆田市霞林分区单元(350302-07)J-06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26-33号。
二、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坂头西片区地块四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自然资审〔2026〕43号)为准。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拍卖起始价31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该宗地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 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八、 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