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6-26号(城厢区霞林地块八)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莆田市政府
谁能申报:有意向的开发企业。
能补多少:1.3亿元起拍,加价幅度100万元。
怎么办:关注拍卖公告,提交合规自有资金及合法用地承诺。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莆田市城厢区霞林地块八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1092.51平方米被划拨用于公开拍卖出让。此政策目的在于促进城镇住宅用地的开发,提升居住环境。核心支持措施包括:明确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规定出让规划条件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起始价为1.3亿元,加价幅度为100万元;竞买人需提交合规自有资金及合法用地承诺。对于长三角制造业而言,此政策有利于推动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产业布局优化。申报建议:有意向的企业需关注拍卖公告,按照出让条件提交申请,并确保资金合规。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6-26号(城厢区霞林地块八)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6〕25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厢区201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5〕222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1092.51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位于《莆田市霞林分区单元(350302-07)F-17等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26-26号。
二、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城厢区霞林地块八规划条件的通知》(莆自然资审〔2026〕38号)为准。该宗地配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室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城厢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 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并采取“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该宗地拍卖起始价1.3亿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该宗地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七、 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八、 《城厢区霞林地块八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并公告,具体内容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霞林地块八配建相关设施的函》(莆城政函〔2026〕164号)为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签订《城厢区霞林地块八无偿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
九、 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8日
